經國務院批準,2018年12月14日上午,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與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香港簽署了《CEPA貨物貿易協議》。2019年1月1日起,原產于香港的貨物進口內地將全面享受零關稅。
新簽署的《CEPA貨物貿易協議》提及關稅和關稅配額:
第一、香港繼續對原產內地的所有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內地對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全面實施零關稅。
第二、一方不對原產于另一方的進口貨物實行關稅配額。
據悉,《CEPA貨物貿易協議》是CEPA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內地與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按照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做出的特殊經貿安排。《CEPA貨物貿易協議》是CEPA的子協議,與之前已經簽署的《CEPA服務貿易協議》、《CEPA投資協議》和《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一起完成了CEPA的升級任務,提前實現了“十三五”規劃提出的CEPA升級目標。
協議重點內容包括:
一是原產地規則既符合國際規則又針對香港實際需求,采用對全稅則產品統一適用的總規則與僅包含部分產品的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相結合的模式,為全稅則產品制定原產地標準,增加了原產地規則透明度,提高了針對性,更能“靶向”滿足業界需求,有利于維持香港產業穩定健康發展。
二是設立了粵港澳大灣區便利化措施專章。在對現有開放、便利化措施進行梳理匯總的基礎上,結合內地與香港經濟合作實際情況和發展需求,研究提出了大灣區內實施的系列便利化措施,推動粵港口岸部門監管互認、信息互換、執法互助,提升口岸通關能力和效率,促進要素高效便捷流動。
《CEPA貨物貿易協議》的簽署實施,將有利于維護香港國際貿易中心和航運中心地位,促進內地與香港經貿交流與合作健康發展,實現兩地互利共贏。
另外,澳門也與內地簽署《CEPA貨物貿易協議》,標志CEPA升級完成。
內地與澳門12月12日在澳門簽署了《CEPA(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貨物貿易協議》,連同之前已簽署的CEPA服務貿易協議、投資協議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標志著提前完成了國家“十三五”規劃中的CEPA升級目標。
據介紹,協議是CEPA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連同之前已簽署的《CEPA服務貿易協議》、《CEPA投資協議》、《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完成了CEPA升級工作,意味著提前完成了國家“十三五”規劃中的CEPA升級目標。
據澳門經濟局數字顯示,CEPA自2004年1月1日生效實施至今年11月,澳門特區以零關稅優惠輸往內地的貨物總值達9.4億澳門元,豁免稅款近6650萬澳門元。僅今年前11個月,澳門零關稅進入內地巿場的貨物總值就達到約8115萬澳門元,與2004年CEPA實施第一年時的183.6萬澳門元相比增長了43倍。
《CEPA貨物貿易協議》的簽署實施,將有利于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促進內地與澳門經貿交流與合作,實現兩地互利共贏。
《CEPA貨物貿易協議及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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